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 “采购人”)因眼视光诊疗业务发展需要,现对眼视光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眼视光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二、采购人信息
① 名称: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
②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滨江南路88号
③ 联系人:张潞
④ 联系电话:0571-63665005
⑤ 电子邮箱:598954858@qq.com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本次询价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眼视光相关设备及配套服务,具体如下:
按需配备眼科检查相关设备:如综合验光仪、视力表灯箱(薄款标准对数视力表箱和儿童视力表箱)、角膜地形图仪(带干眼检查及分析功能)、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带血流成像优先)、广角眼底照相机(共焦激光扫描优先)、斜弱视训练相关设备、配镜相关设备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等以及眼视光设备安装调试及培训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所投设备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如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近 3 年内(2022年10 月至今)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之日内);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1 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近 3 个月财务报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3 个月(2025年6月- 9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7)向采购人支付租金不低于3万人民币/年。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需明确总报价、分项报价及报价有效期);
(2)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按本公告第三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 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响应表(需逐条对应本公告第二条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明确响应情况,如 “完全满足”“优于” 或 “不满足”,不满足部分需详细说明);
(4)服务方案(针对本公告第二条中 “眼视光设备安装调试及培训服务” 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流程、人员安排、时间节点等);
(5)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需明确质保期,其中设备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的维修响应时间、维修方式等,售后服务团队及联系方式等);
(6)近3年内(202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页,不少于2项)。
(二)报价规则
(1)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包含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报价单位需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3)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天。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方式:采用现场递交;
(2)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10月27日;
(3)递交地点: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医教科
(4)文件要求: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份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 “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眼视光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报价文件”“正本 / 副本”“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等信息,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询价流程
(1)采购人在报价截止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报价文件完整性、技术参数响应情况等;
(2)对通过审查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按照 “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的原则进行现场综合评审,确定中选供应商;
(3)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官网(或相关政府采购平台)发布中选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
(4)中选供应商需在结果公告发布后 3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采购合同;若中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重新组织询价或选择其他合格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1)本询价公告所涉及的技术参数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不排除符合或优于该要求的其他产品参与报价,但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详细说明产品优势;
(2)采购人在询价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
(3)本次询价不收取报名费及保证金;
(4)若对本询价公告有疑问,供应商可在报价截止前与采购人联系,逾期将不予受理。
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10日